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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内蒙古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

来源:2exam.com 2015-7-15 20:15:49

201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
 
各位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报考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教育督导评估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内蒙古教育网络信息中心(电化教育馆)、内蒙古助学管理中心等9家单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的考生。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7月22日(9:00—12:00)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主楼一楼117会议室。
    具体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乘坐3路、16路、27路、75路、98路、K1路、K2路公交车到万达广场站下车丁字路口往北200米路西即到)。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及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须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两份),到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一楼117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和学位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参加资格复审。
    (二)户口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和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内蒙古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含已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并签订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四)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属于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2年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对于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应聘人员须提供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发的储备文件以及2年服务期间的年度考核表;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以9家单位的《岗位需求表》为准。
    以上所需证件和证明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1份)。上述材料提供不完整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六)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七)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对应聘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出现空缺的,由从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未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将结果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管理处备案。
    (八)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要将自己面试时所要使用的语种告知资格审查人员登记备案。应聘人员原则上用汉语作答(蒙古族应聘人员可用蒙古语作答,也可用汉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九)应聘人员所填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各招聘单位或自治区教育厅人事处联系。
    (十)资格复审环节如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招聘单位审核签章的《资格复审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面试指定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详见《2015年自治区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情况说明》。
    (四)面试时,凡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面试时不得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及明显带有特殊标记的佩饰。
    四、招聘单位及联系电话
    招聘单位:
    1.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  0471-4601042
    2.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0471-6604043
    3.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  0471-5260343
    4.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  0471-5279953
    5.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0471-5279029
    6.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督导评估中心 0471-2857024
    7.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0471-2865070
    8.内蒙古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 0471-2856207
    9.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网络信息中心(电化教育馆) 0471-2856413
    主管部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监督电话:0471-2856813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监督电话:0471-694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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